未提供书面材料能理赔吗

 所属分类:  2013-5-19 18:38:11    加入收藏
 未提供书面材料能理赔吗

  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保险公司拒绝,双方遂诉至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原告未提交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提供的公安机关案件接报回执单,仅表明原告曾报警,不能等同于盗抢案件证明;原告索赔时也未提供各项材料。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原告未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李先生则表示,关于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公安机关已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车辆被盗是无法办理补领手续的,原告已提供了机动车信息单,该信息单表明保险车辆的所有人为原告,故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其向被告索赔时因被盗导致未能提供的材料,可依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免赔率。

2013年2月20日

普通车辆改装要求
    普通车辆改装 目前私家车辆的改装主要是一般意义上的新增一些设备,如加装音响,低音炮,改换氙气灯、加装车身包围,加装前、后护拦,倒车雷达等。因保险公司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只针对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和附属设备,为满足普通改装设备的保险需求,大多数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都增加了“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作为附加险补充。该条款规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在这里都邦保险提醒广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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