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书面材料能理赔吗 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保险公司拒绝,双方遂诉至法院。 法庭上,保险公司认为,原告未提交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提供的公安机关案件接报回执单,仅表明原告曾报警,不能等同于盗抢案件证明;原告索赔时也未提供各项材料。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原告未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李先生则表示,关于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公安机关已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车辆被盗是无法办理补领手续的,原告已提供了机动车信息单,该信息单表明保险车辆的所有人为原告,故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其向被告索赔时因被盗导致未能提供的材料,可依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免赔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