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 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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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8 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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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如果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赶时间嫌麻烦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车主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部分损失
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9日
实施交强险条例制度对公众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条例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实施交强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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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9年5月26日21时许,被告王某所有的赣GH3778号轿车沿庐山西路由东向西行至庐山西路劳动就业局路段时与自北向南行驶的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头部及左下肢严重受伤,赣GH3778号轿车驾驶人肇事后逃逸,本次事故经九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驾驶赣GH3778轿车肇事逃逸的驾驶人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熊爱华受伤后被送往九江县中医院救治,后转至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治。赣GH3778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责任险。保险期间从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2...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6日
凭立案决定书可否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 案情
甲将一辆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内的某日,甲发现车辆被盗后立即报警,警方下发了立案决定书。甲拿着立案决定书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未破案证明。甲认为:从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决定书到出具未破案证明的这一段时间内,车辆已经被偷走,自己还要承担该期间的保险费,这样不妥,坚持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分析
那么,甲可否凭立案决定书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
一、机动车被盗后,交强险对于甲来说起不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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