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被拒赔 如何维权

 所属分类:  2013-6-10 11:25:57    加入收藏

拒赔理由二: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案例

12月11日,林先生驾车不慎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妇女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先生立即拨打110报了警,并将该妇女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先生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故在被撞的妇女治疗终结后,李先生和她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诉李先生,因为他没有在发生事故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提示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国《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被保险人逾期报案且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本案中,李先生虽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但在事故发生后,已经及时拨打了110报警,事故现场在交警部门的控制之下,不存在损失扩大和无法确定的情形。因此,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2013年4月26日

新车上保险是要齐全一点
    新车上保险自然是要齐全一点,但不宜盲目。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正确选择险种。一般来讲,自燃险不推荐购买。笔者就碰上过新车车主购买了自燃险,结果由于新车电线质量不过关导致自燃,最后还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为自燃需要做事故鉴定。新车自燃肯定说不过去,如果不是用车的问题的话,自燃都需要由车型生产厂商负责。所以新车完全没有必要购买自燃险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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