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投保前先成为“专家”

 所属分类:  2013-6-29 16:15:17    加入收藏
王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有点令人不快的事:车在楼下停得好好的,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几条细小的划痕。虽说不是很厉害,可心里总觉得别扭。“反正上了全险,找保险公司修吧。”他想。买车时,王先生上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车险。但拿着保单去了保险公司的定损中心后,他心里更不痛快了。

  “全险”不全去找谁

  当王先生拿出自己的保单要求立案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没有投保这项险种,因此也就不能理赔。“上保险时那位业务员对我说上的是全险啊,为什么不包括这项呢?”为了证实,王先生还拿出了那位业务员的名片。“谁跟您说的您找谁吧,没投这项险我们肯定不赔。”人保的工作人员回答。

  “可是他明明说给我上的就是全险,出什么事都可以理赔啊。”王先生还是不明白,“他不代表你们公司吗?”

  这位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拿起王先生掏出的那张名片,上面清楚地印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字样。“这人不是我们公司的,我们公司的名片形式都是统一的,也没有用红颜色的。”

  “那这份保单是你们公司的,是正规的吧?”王先生又追问道。

  “保单是我们公司开出来的,但这人不是我们的。还是那句话,谁跟您说能赔您找谁去。”这位工作人员结束了谈话。

  投保前先成为“专家”

  王先生的车属于机动车辆保险中的“家庭自用车”,他想索赔的这项险种叫做“车身划痕损失险”,并不在他投保的险种之内。而给王先生上保险的那位业务员却告诉他“出什么事都可以理赔”。

  随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车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分散的特性,中介代理业务仍是国内车险业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车险市场超过50%的份额都掌握在经销商的手里,保险公司难于控制。这点也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业人士口中得到了证实:当记者问到他所在的保险公司如何管理代理人时,这位先生回答得很干脆——“没有管理。”

  以给王先生上车险的那位代理人为例,保单后面应该附有一份详细的各附加险种说明,但王先生却没拿到。在保险公司向记者出示的保单后面,看到了有关“车身划痕损失险”的介绍。

  对于大多数第一次上车险的消费者来说,在上保险之前还要自己先了解一下所有有关的资料,熟读条款理解含义,否则就得指望能碰上一位好一点的车险代理人。要是不嫌麻烦,最好自己到保险公司去投保。虽然现在有的保险公司开办了网上投保,保费还优惠,可是在保险公司业务中占的比例并不高,也许是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

  记得曾有这样一个说法:买房前要成为房地产专家,装修前要成为装修专家。现在看来,上车险前最好也成为车险“专家”。老百姓怎么就过的这么难呢?

  商报链接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5000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2013年3月3日

车险“高保低赔”被保监会严令禁止
    以新车价投保,以折旧价赔偿,这就是令广大车主倍感无奈的车险潜规则“高保低赔”。如今,诸如“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几项霸王条款已被保监会喊停,令人心头一喜。然而,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仍有不少。法律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应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真正重视、尊重投保人利益,及时作出调整。 华先生驾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遭遇刘某驾驶的车辆撞击而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肇事方刘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肯赔偿。无奈,华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就车损进行理赔,但保险业务员却告诉他,依据保险合同中“按责...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