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险种可以重点划入爱车投保的考虑范围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它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不断发展成熟。
当前,除了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其它机动车保险分为两大类。这两类保险一共包含两类基本险种:一类是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事故险,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
保险基本职能就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同样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职能。通过机动车辆保险,将拥有机动车辆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其损失后果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与转嫁,体现了“集合危险,分散损失”的社会原理。
2009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到2011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一亿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
目前,市面上各大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的商业险险种非常丰富,主险和附加险加起来通常有30多种。人保财险资深人士黄女士建议,以下几个险种可以重点划入爱车投保的考虑范围:
“主险”部分
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俗称“交强险”,国家规定必须购买。
2.车辆损失险。车损险负责赔偿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损失,就是“赔给自己”。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险是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4.全车盗抢险。盗抢险是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和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5.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如果行车条件不复杂,车主有寿险方面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可以考虑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附加险”部分
1.玻璃单独破碎险:汽车挡风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被外来物体单独击碎时可以使用。
2.自燃损失险: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
3.车身划痕损失险:承担车身划痕损失,非常适合“爱车如命”人士以及新车车主。
另外,除主险和自选套餐外,车险专家建议车主尽量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