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交强险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7-9 22:10:40    加入收藏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轿车交强险费用:

  家庭自用车 6座以下 950  6座及以上 1100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6-10座 1130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

  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2013年7月14日

附加险中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介绍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本来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现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不计免赔率特约主要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与附加险的不计免赔。下边是其具体条款:   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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