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在限额的确定方面,保监会等部门参考了多种因素。
首先,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从而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从2001年至2004年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来看,这一方案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解决了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此外,责任限额的确定还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考虑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者支付能力等因素。
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
条款明确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以下四种: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
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浮动机制事故多保费高
条款亦载明,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
不是唯一索赔渠道
“交强险”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它主要承担覆盖广的基本保障功能,如果6万元赔偿费不够用怎么办?保监会表示,对于车主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方式来实现。
据介绍,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有人顾虑“目前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都比较高,8000元医疗抢救费用不足”,对此,保监会特别解释说,当抢救费用超过8000元时,“交强险”条例已明确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随即可获得死亡伤残赔偿。所以,“交强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和赔偿。
2012年12月7日
车险到期以后车主可以提前办理车险续保手续,避免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