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人不懂交强险
自去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至今,已经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但记者近日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仍有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的400元费用。
个案:48小时内不申报
为对方交强险掏包
近日,车主赖先生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九成人不懂交强险
从去年7月1日至今,有100多辆车出现车主无责的交通事故开回修理厂维修,超过九成人在送车到修理厂维修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为肇事方申请交强险赔偿。绝大多数车主是在汽车售后人员的指引下,才向保险公司报案。据该公司的统计数据表明,约10%的车主因为没有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导致无法为肇事车辆索取到交强险的赔偿。以上无责方由于不原意自掏腰包为对方支付400元,双方经常为此而出现赔偿纠纷。
无责也必须报案索赔
近年来,人们买保险的意识明显提高。对于各种新车,绝大部分的车主都会选择购买各种保险。但由于车主并不具备专业的保险知识,建议在发生摩擦和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要及时向保险客服人员咨询和询问如何处理。以交强险为例,车主只要及时报案了,赔偿的费用就会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完全可以避免各种纠纷出现。
值得提醒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对是否派人到事故现场核实交通意外的要求也不一样。购买车险最好有专业的保险人员跟进,否则容易导致保险索赔不成功。
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未列明交强险的报案时限,但对保险公司在赔偿程序中的理赔时限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1)法律责任:1.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2.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2)理赔时限:1.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若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还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