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的特点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员为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一般是被动地购买保险,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不了解,理赔人员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2.损失率高,损失幅度较小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人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品质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标的流动性大 流动性使得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即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来支持理赔服务。
4.受汽车修理厂的约束
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将直接影响机动车辆保险的服务。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或者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客户会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
5.道德风险普遍 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机动车辆保险是较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机动车辆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这些都可能会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理赔工作的模式
(一)检验与理算的关系
检验工作与理算工作是理赔工作的两个组成部分。检验是对损失情况进行现场和专业的调查和勘察,对损失和程度进行客观、专业的描述和记录,对修复的可能性进行判断,对于可以修复的,应对修复的方式以及费用进行确定。理算是根据检验报告提供的损失情况,结合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保险赔款,并将赔款划付被保险人。
检验工作与理算工作的关系是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检验工作是理算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理算工作是检验工作的目的,同时,理算工作还可以对检验工作起到监督和检验的作用。
理赔运作基本流程图:
报案一现场检验~配件报价一,完成检验报告~提交单证~完成理算报告一完成赔款计算书~支付赔款(有追偿事项的要完成追偿)一结案
异地出险可以按以上程序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以委托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完成代理查勘和代理定损的工作,即从现场检验、配件报价、完成检验报告、提交单证、完成理算报告和完成赔款计算书等工作都山分支机构完成,公司自身负责赔款;还可以委托其他公司在当地的机构只代理查勘,完成检验报告的工作,其他事项由公司自身完成。
(二)检验与理算的管理模式
1.现状
我国保险市场,尤其是机动车辆保险市场,采用的基本上是合并由保险人承担的模式,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对事故的检验和理算工作。当前,市场上保险主体相对较少,被保险人的保险意识淡薄,保险公估行业不发达,车辆修理市场相对混乱,社会信用环境较差。所以,现在这种模式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这种合并山保险人承担的模式又存在明显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被保险人的消费者意识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公正性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同时这种模式也不利于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管理和经营核算。
2012年12月31日
车主投保要慎重选择投保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