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未规定交强险的报案时限
在本案中,保险公司以报案超时为由拒赔交强险是不合法的。我国现行保险法律制度未规定交强险的报案时限,也没有把报案超时列为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定情形。对林先生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理应依法予以理赔。
记者查阅保监会等部门有关法律文件。目前,主管部门对于交强险的报案时限,尚未作出强制性规定。在我市,保险公司大多把商业车险的报案时限当作惯例来执行,其实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一是,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未列明交强险的报案时限,但对保险公司在赔偿程序中的理赔时限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1)法律责任:1.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2.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2)理赔时限:1.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若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还应当书面说明理由。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是,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交强险合同条款)也没有任何具体条款规定报案时限。这份全国统一的交强险合同条款,仅要求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三是,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即交强险保单第5条重要提示也未注明报案时限,仅写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主要是提醒投保车主,在遭遇车祸后要及时找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去报案。
本文所提到的法律术语“被保险人”,是指交强险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为了索赔时少些麻烦,当事人还是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来理赔交强险的好。毕竟交强险合同条款第十九条规定:1.因车祸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2.因车祸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在修理前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交强险早报案,既能让保险公司及时到事故现场查勘定损,也有利于当事人尽快拿到赔款。在此,记者建议车主尽量把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投保在同一家保险公司,省得报案时心急火燎地找错了门。
48小时内,商业车险的报案时限
在交强险基础上加投商业车险的车主要小心一点。在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里,单列条款明确要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相应的商业车险赔偿责任。如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车险合同都有条款规定,由于未及时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损失无法确定、损失扩大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有权拒绝赔偿。
若有赔偿争议,两条路可依法维权
车主若遇到保险公司以报案不及时为由拒赔的话,可以通过两条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强险合同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更细,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你经交警部门认定在交通事故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比方说,甲乙两车追尾仅发生财产损失,未发生人员伤亡。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多赔偿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最多赔偿400元。这是因为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原则,即使没有责任也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