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托车交强险赔付条款的介绍

 所属分类:  2013-7-20 14:44:38    加入收藏
 

  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注:2008年2月1日起,条款第八条规定的赔偿数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为:(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一般只有在双方损失均低于2000元时才适用互碰自赔

2013年3月31日

车船税算法要记牢,任何骗局可不攻自破
    如果购买了车辆,并且每年都在使用车辆,车主作为纳税人就要知道,车船税每年交是国家规定,是车主的义务,同时也要提醒大家,如今车船税也有骗局出现,安全缴纳车船税的方法最好牢记心中。车辆办理登记后,就要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作为车主一定要对这个税种多加了解,不仅要清楚车船税每年交的规则,还要知道安全缴费方式,这样才能管理好车子的税费缴纳情况,同时不让自己遭遇麻烦和损失。车主们首先要清楚,车船税每年交,这是税法的规定。不过缴纳车船税并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虽然是由当地税务部门征收,但是...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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