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与宝马相撞,如何理赔

 所属分类:  2013-7-30 16:03:25    加入收藏
何某驾驶三轮车与王某开的宝马车相撞后受伤,二人与保险公司未能达成理赔协议,何某遂诉至郑州上街人民法院,要求王某与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2万元。7月13日,经法官调解,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2009年9月,何某与王某在行驶时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何某住院39天,花去医疗费22074元。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诉讼中,保险公司不认为自己具有被告的主体资格,只能在医保范围内向投保人进行赔偿,故不同意赔偿何某。被告王某则认为,自己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主审该案法官举出以往的案例向三方释法析理。经法官耐心说服,三方终于握手言和,均接受了保险公司赔偿何某37000元,王某一次性赔偿何某6000元,并同意放弃对何某追诉车损费用的调解协议。

2013年4月15日

保险公司对于车辆出险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很多大保险公司的规定,当车辆出险一次被视作没有出险;当出险次数2—3次,将按照上一年的二手车保险费率来交纳保险费用;当出险次数5次或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就会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险。另外,新车第一年会优惠10%;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优惠10%;而5次或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将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年以上不上划痕险等等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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