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被人撞坏了车 还得自己掏钱取车
车子无端端被别人追尾撞坏,只因为两家保险公司赔付有差价。赵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规规矩矩开车还要多掏1000元为此埋单。
被人撞坏了车 还得自己掏钱取车
赵先生近日驾车在京珠高速上被一辆大巴追尾,随后开车路过的沈女士见此下意识地减慢车速,结果又被后面安先生的车撞上,沈女士的车受冲击侧滑再次撞上赵先生的车。事后,交警部门判定两起车祸分别由驾驶大巴的钟先生和安先生负全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规定,维修的两笔费用将由钟先生和安先生的保险公司赔付。
随后,赵先生将车送至自己的4s店维修定损,4s店经过估算认为钟先生和安先生所造成的损伤分别需要维修费6500元和近18000元。钟先生和安先生分别购买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车保,平安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后对4s店的估算没有异议,因此赵先生与安先生之间的赔偿问题顺利解决。
但“中保”的赔付就没有那么利落了:“在定损、核算之后,‘中保’认为,维修费用要不了那么高,只肯赔付14399元。”赵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其后,4s店赵先生和钟先生也一同到“中保”定损点进行协商,但是对方不肯让步。
“我的车是品牌车,当然需要原厂的配件和维修。”赵先生坚持要到4s店修理。“中保”则提出由他们给4s店提供零部件由4s店修理,因为不知道“中保”提供的配件是否为原厂配件,赵先生拒绝了这个建议,要求在4s店使用原厂配件。最终,各方未能达成一致。
修理之后,“中保”只按照他们的定损金额赔付了14339元,至于另外3500元的差额则不予赔偿。因为修理费没有完全支付,赵先生的车留在4s店一个多月,最后由责任方钟先生付1500元、赵先生和安先生各付1000元,才将车辆取回来。
撞了人家的车
不全额理赔没道理
车辆取回来了,但赵先生一直想不明白,他们的车辆全是买全额保险,可出事后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全额赔付?他说:“其实钟先生和安先生也是无辜的,这笔钱也不应该由他们付。我在这次事故中没有责任,更不知道为什么要付这笔钱。”随后,记者联系钟先生了解情况,但钟先生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又联系钟先生的定损保险员,但对方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最后记者又致电“中保”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公司对于车辆定损是按照国家二级维修厂的价格制定的;至于零配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的就按照原厂价格,而对于不必使用原厂配件的,就可能按照市场价格来定损。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4s店负责此事的车险业务尹小姐,对于差额存在的原因,尹小姐解释说,差额全部来自更换的零件,4s店使用的都是原厂零件,由厂家统一定价,而保险公司定损通常采用市场价格,一般来说, 原厂价格都要比市场价格高。
“中保不肯足额赔付没有道理。”记者从其他保险公司了解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市场定损零配件价格并没有错,但是不针对第三方的车辆。“对于钟先生的车,可按国家二级维修厂的价格定损,但是不适用于定损赵先生这样的第三方车辆。”他认为,如果赵先生走法律程序,完全可以得到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