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四大要点,确保车主投保安全
所属分类:
2013-8-2 8:43:26
加入收藏
近些年来,北京保监局接到众多车险诈骗举报电话,今日又配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破获一起特大车险团伙诈骗案件,据公安部门调查称,此次的诈骗犯罪事件及其恶劣,是由一家具备各类相关证件的汽车修理厂所制造并完成的。北京保监局联合业界专家针对此次恶性事件整理出四大要点,确保消费者投保安全。
要点一:认真对待,仔细了解相关条款。车主们在投保之前理应认证阅读对方给予的保险条款,了解理赔服务及理赔流程。这样做,无非是确认对方身份是否造假,保险条款是否造假,也可确保投保以后,如出现意外事故时,改如果进行出险理赔。
要点二:切勿因将所有事宜交由他人操作。部分消费者出险后,一味图省事,全权委托授权修理厂人员代报案、代索赔、代领赔款,甚至将身份证、行驶本等重要证件的原件交给修理厂人员,极易给不法分子倒换配件、扩大车辆损失、伪造保险事故和骗取保险赔款提供可乘之机,不仅引起车辆贬值,而且影响行车安全,而消费者对此却毫不知情。为此,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不要为图方便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案、理赔等手续,尽量在出险后第一时间亲自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事故经过及原因。如确需他人代办,应做好委托授权手续,不要将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原件随意交给陌生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理赔时,最好签注用途和使用期限。
要点三:出险理赔需诚信对待,在出现理赔之时,车主们切勿为了贪图小便宜与理厂配合伪造保险事故和骗取保险赔款,其获取非法利益达到一定金额时将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应提高法律意识,正确看待保险损失补偿的功能作用,不谋求通过保险理赔额外获利。在修车时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维修企业,不要受利益诱惑,成为不法分子实施保险诈骗的工具。
要点四:出险理赔记录需多加关注。目前北京地区实行车险费率浮动制度,车险理赔次数和金额将直接影响次年保费,虚增的车险理赔记录将导致消费者次年保费上浮,直接影响消费者利益。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一方面在车辆续保时应认真核对上年出险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另一方面可通过“首都之窗”、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等网站查询保险理赔记录,发现不实记录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陷阱二:赔付金额生变
如果确实保单中规定了“指定驾驶员”这一条款,如果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员的信息不真实时,保险公司就有权在核定总赔款的基础上,每次事故少支付10%的赔款。
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作出特约条款时必须履行说明义务,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维护保险合同严肃性的要求,维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但是电话投保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在整个电话投保过程中,消费者先通过特约电话向保险公司表明投保意向,一般情况下,第二天...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3日
机动车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以及范围包括哪些?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
查看全文>> 在购买车险时不能只图便宜来选择保险公司,一定要仔细看好详细的条款,综合对比后再选择购买。其中最容易被大家忽视的有几个方面,这里特别提示一下:
●行驶路线范围规定
现在有一些小的保险公司,为了压低保费吸引消费者,在车辆行驶范围上做了一些调整,如限制行驶地域,在规定地域外出险不赔或是打折赔。不过平安、太平洋等几家大的保险公司不存在这一现象,是在全国各地都按照规定赔付的。
●指定驾驶员
一辆车指定某个驾驶员开,只有在这个人开时出险才百分之百赔付,换驾驶员就不是全额赔付。
●划痕险
有的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0日
同一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两次是何故 李军,1969年出生,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法学专业毕业,1995年到焦作市中级法院工作,在民二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五年,2009年任立案二庭副庭长。
【案例讲述】
2011年2月6日,王某驾驶的机动车(车主为王某本人)与陈某驾驶的机动车(车主为陈某本人)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其车辆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理赔,保...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