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狗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吗?
机动车为躲避流浪狗撞上了路边花坛,价格不菲的宠物狗在路上被车撞伤……每年发生的机动车与动物相撞的事故有很多起,其中尤其以机动车与狗相撞的事故最多。车狗相撞应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吗?
现场
“我的博美犬被车撞伤了”
“我的博美犬被车撞伤了!”21日上午,和平派出所接到杨女士的报警电话。
在苏堤北路,记者看到一只金黄色的博美犬躺地上呻吟着。小狗身上多处受伤,周围全是血。杨女士在一旁心疼地边抚摸小狗边流泪。
原来杨女士出来遛狗,在过马路时小狗在前走,杨女士跟在后面。
“他明明看到我的小狗在过马路,就是不踩刹车,直接撞过来了。”杨女士哭着说,“他这就是交通肇事。”
“我还要说你的狗把我的保险杠撞坏了呢?小狗能上路吗?是你自己没看好。”车主吴先生说。
“我怎么没看好?你就是故意撞的!”杨女士说。
双方争执不休。
“你们先别吵了,还是先把小狗送到宠物医院看病吧!至于赔偿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争论
索赔?自认倒霉?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我市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车狗相撞的事故。
市民孟先生:今年2月份,我在三环西路行驶时,为了躲避一只流浪狗,撞到了路边花坛上。当时保险杠、车灯、水箱都被撞坏了,为了修车我花了1000多元。由于是只流浪狗,找不到主人索赔,只能自认倒霉了。
市民李女士:车狗相撞,如果狗主人不主动承认的话,驾驶员只能自认倒霉。
市民尹先生:但是也不能只从车主的角度考虑。如果是只名贵的动物被撞伤了呢?能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呢?动物的主人又该如何索赔呢?
车狗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吗?
律师和相关部门说法相左,不过不影响相互的赔偿问题
车狗相撞,应该认定为交通事故吗?这个话题,在市民中引起了争论。记者就此问题详细咨询了相关人员。
泉山区事故中队的杨队长介绍,2007年省公安厅就此问题出台了相关答复,明确规定不管狗是什么品种,狗被车撞伤都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由于狗是牲畜,没有上路的权利,所以狗的主人应尽到看管义务。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主任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狗属于个人的财产,是财产损失范围,依据这一界定,狗与车相撞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但不管是否认定为交通事故,都不影响车主与狗主人的赔偿问题。如果不认定为交通事故,车主或狗主人可以通过《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认定为交通事故,双方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责任认定书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