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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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 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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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
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流量急剧上升。由于车流密度大,轻微刮蹭事故大量增加,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而且对道路畅通也造成很大影响。对于一些新手及没有出险经历的驾驶员来说,爱车出险时更是手脚无措。下面我们将向您详解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以便为您自驾出行保驾护航。
一、爱车出险处理全攻略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快速处理?
自行协商解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自行协商解决。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等候保险公司处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负责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 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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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济南二手车市场迎来交易高峰,绝大部分车主在买卖二手车时都会对价格普遍关注,却鲜有想到把未过期限的车险退保变现,或者计入旧车提高卖车的价格。还有部分不知情的车主,把剩余车险价值拱手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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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常见的车险陷阱,车主们一定要防范 如何购买车险才能避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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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拿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出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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