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所属分类:  2013-9-2 22:20:13    加入收藏
 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流量急剧上升。由于车流密度大,轻微刮蹭事故大量增加,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而且对道路畅通也造成很大影响。对于一些新手及没有出险经历的驾驶员来说,爱车出险时更是手脚无措。下面我们将向您详解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以便为您自驾出行保驾护航。

  一、爱车出险处理全攻略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快速处理?

  自行协商解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自行协商解决。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等候保险公司处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负责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 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2013年4月25日

三者险的购买建议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购买建议:现在强制性购买的交强险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三者险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赔偿。尤其对于开车经验尚浅的新手,避让能力较低,碰撞发生几率大。另外,如果车辆平时行经路段交通秩序较差,且行人、摩托、电动车较多时,也更容易出现事故,建议购买,并且是尽量多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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