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过期 并未作废出险如何理赔
事故发生后的第3天,卢先生拿着驾照前往交管部门换领了新的驾照,新驾照的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11年6月2日,有效期限10年。尽管换领了新证,保险公司仍然不予认可。多次协商未果后,卢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怀柔法院。
证件过期 并未作废
庭审中,保险公司拿出了当时同卢先生签订的保险合同,指出,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有“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是免赔内容之一,自己只是按照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卢先生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发生保险事故时,卢先生的驾驶证虽然超过年审换证的日期6天,但并不意味着其驾驶证就此失效或作废。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双方所签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中“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为由拒绝理赔。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付卢某保险理赔款10677元。
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出险当天,即2011年6月8日,原告卢某的驾驶证未按时办理年审换证超期6天,而6月11日,卢某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年审换证,其驾驶证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11年6月2日,有效期限10年。“也就是说,驾驶证的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发生事故时,原告卢某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因此我们才做出了上述判决。
作为有车族,每年都要花一大笔钱购买各种车险,但出险后常常遭遇保险公司的闭门羹——车险拒赔,这让很多车主郁闷不已。其实,车险拒赔的根本原因在于车险条款对理赔作出的事无巨细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又常常被投保人所忽略,因而就造成了出险后的N种不赔。作为车主,不仅要了解保险公司究竟赔什么,更要了解不赔什么,趋利避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不赔之一酒后驾车
数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法的,一经发现会被交管部门严肃处理。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晓酒后驾车无法获得赔偿的。据相关人士介绍,酒后驾车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喝醉,明知酒后驾车危险,还开车。一种是只喝了一点酒,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过失引起的。对酒后驾车,商业三者险是明确不赔的,交强险则规定可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用。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
不赔之二驾驶人未年审
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现在多数驾驶证不用年审了,改为6年一换证,那更要对换证时间心里有数了。
不赔之三未年检车辆出险
消费者一定要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三者险也不生效,所有赔偿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
据了解,北京市机动车年检是这样规定的,新车在购车后的第二年当月参加年检,并检测尾气;1年以上,6年以内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是两年一检,每年只检测尾气排放。6年以上,10年以内的车辆,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的机动车每年要检验两次;15年以上的机动车每年检验4次,当检测不合格时,实行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