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质量保质期内发生自燃 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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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4 20: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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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不久的
汽车,突然发生自燃事故,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昨天,宁波市消保委就此向媒体发布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宁波市消保委观点认为,新车在质保期内自燃,只要能排除人为因素,厂商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消保委指出,近几年,随着全市汽车购买量的不断增加,这类因汽车在保修期内发生自燃而引发的消费投诉每年都有发生。而这类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往往比较困难,消费者要维护自身权益也往往耗时长,难度大。
如在前年10月底,市民毛女士以14.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斯柯达明锐轿车,并购买了包括自燃险在内的汽车保险。汽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起火燃烧(购买一个月行驶到960公里),造成整车毁损。而经销商通过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函结论是“从已存的车辆烧损的残骸分析,未发现有与车辆质量有关的质量问题,故此起火烧事故与上海大众的产品质量无关,上海大众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而保险公司则表示“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给你理赔”,三方因此陷入僵局。
每次发生自燃事件后,消费者找经销商索赔,经销商答复往往是: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
针对这个老大难问题,市消保委在向此类案例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咨询保险领域的法律专家后,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问题指出了方向。
自燃险是针对汽车自身问题引起的火灾,与车辆质量有着密切关系。实际上,新车在质保期内自燃,不是消费者的责任,厂商应赔偿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而不应让消费者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且就算要购买保险,车辆在质保期内的“自燃险”也该由汽车厂商购买。
只要是在“三包”或厂商承诺的质保有效期限内,厂商就应对汽车的质量负责。而自燃险是一种针对汽车本身质量问题推出的险种,因此,在车辆质保期内消费者不必去投保汽车自燃险。
2013年7月30日
刚买新车连出故障,谁负责任需专家鉴定 买卖双方发生争执,汽改厂认为需专家鉴定认责
昨(7)日,家住六里村的贾先生称:自己在高新区某汽车贸易公司买回一辆长安货车,开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频出故障,贾先生为此叫苦不迭。
消费者
新车不到一个月频出故障
家住六里村的贾先生于3月9日在四川诚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绵阳永兴分公司花4万多元购买了一辆长安轻型货车。开了没几天,汽车水缸的缸体便产生变化。贾先生找到销售公司,该公司将车送到长安货车在绵阳的厂家定点服务站进行了维修。贾先生以为修好后不会再有什么问题,谁知开了不到一周,...
查看全文>>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
查看全文>> 指导价为27.58万元的顶配福特翼虎,购车者需要加价3万元才能提到车;而指导价189.8万元的路虎揽胜“加价提车费”甚至高达20万元。近日,新华社记者调查4S店“加价提车”潜规则背后的利益链,引发不少亲历潜规则的博友共鸣。
加价提车,你情我愿?
面对报道和亲历者的控诉,有博友指责加价提车者消费观念病态。在更多博友看来,歪风盛行应归咎于监管乏力,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而不得不默然承受。博友建议,填补法律监管空白,加强执法力度,才能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部分紧俏车型“加价提车”久遭诟病...
查看全文>> 电话车险井喷在即
据了解,国内财产险公司大约70%的业务都是车险,而车险中的交强险业务为公益性险种,每年利润处于打平甚至略亏的状态。车险中的盈利险种商业险历来依靠中介——70%的业务来自中介代理商,每笔业务都需要支付一笔中介费用。
这样下来,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有大约30%的利润以种种形式被让给中介渠道,加上目前给到消费者的7折的购买价格,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传统渠道的车险利润已经相当低。而与此相比,消费者在以电话车险的形式购买的同一险种时,电话营销的费率可以大大低于中介渠道。
以一辆颐达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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