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

 所属分类:  2013-10-17 16:21:06    加入收藏
 购买车险时每一个车主每年都要做的事情,但是很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都会遇到各种问题。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仔细阅读车险条款和相关规定,切忌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忌不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此,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

   忌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价值低于10万元,却自作主张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20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

   忌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忌投保险种不全面。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等三类主险,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各险种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可替代。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另外,消费者在选择车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既不能为了省钱少保,也不能不加分析盲目投保。

   保险根据需要,是否指定驾驶员。购买车险的时候,会有选择是否确定一辆车指定某个驾驶员开,如果是,则只有在这个人开时出险才百分之百赔付,换驾驶员就不是全额赔。

   在收费停车场丢了不赔,车主要留好停车费收据。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全险”并非全赔。比如,有的车主新车购买车险时,直接买了个“全险”。但车辆被划伤时,却得不到赔付。这是因为,这个“全险”里面不包括划痕险。

   看清保险理赔程序和免赔条款。车主要明确自己所投险种的理赔范围,什么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理赔需要什么材料等。此外,要明确什么情况下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报案、报案期限是多长时间等问题。

2013年9月4日

投车险仔细阅读条款是关键
    编辑同志:不少保险代理人在推销车险时不仅劝我尽量低报车价,而且主动承诺以最低的风险系数来计算保费,总之,“价格”非常低。签这样的单子,稳妥吗?    ——北京 钟林    钟林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很有代表性。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某财险公司车险部刘经理,他表示,“低报车价”的确能大大降低保费,虽然不可能同比例递减,但降幅也很可观。而各项“风险系数”的调整,也会直接影响保费总额。    不少车主为了图便宜,轻信代理人的游说。然而,这个便宜却未必给车主带来实惠——如此降低保费是代理人私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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