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 要看清各个条款
“车损险”,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工作人员讲了两点:一是保险公司也是要挣钱的;二是亚明的车只买了“车损险”,没有买“涉水险”,对于这类发动机受损,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北京保险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人保、平安、太平洋、国寿、阳光、中华、大地等7家都是同一口径。
还好,立刻有人找到了理论根据。就在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责任”一章,明确写着赔偿项目包括“暴雨”损失。事实上,所谓“车损险”,岂能不包含最严重、最关键的发动机损害的赔偿?但保险公司立刻以合同的另一条款予以否决。原来,就在“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害的”,属于免责范围。
于是我们看到一件怪事: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在“保障责任”条款里规定“车损险”赔偿包括“暴雨”损失,而在“免责范围”中又规定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笔者怀疑这是保险公司的一个“阴谋”。先是在“保险责任”引诱车主投保,后面再用“免责责任”拒绝赔偿,前面是一个“馅饼”,后面是一个“陷阱”,简直涉嫌欺诈消费者。而保险公司也就可以利用责任界定不清,来行使商家的最终解释权。
其实,相关法规对消费者是有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就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更有力的武器是《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那么,当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前后矛盾,我们应该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哪种解释对保险公司不利,就选择哪一种;哪种解释对消费者有利,就选择哪一种。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解释权”。
事实上,关于“车损险”拒绝赔偿暴雨损失的官司,在全国已经发生了很多起,而且几乎都是以保险公司败诉而告终。昆明的张先生因为暴雨损坏汽车发动机,修车花去40万元,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经过两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还是承担了40万元的赔偿责任。所以,针对北京“7·21”暴雨灾害,专家建议车主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拿起法律的武器打维权官司。
只是,打官司是花费时间和成本的。而且,一个个官司打下去,也占用过多的司法资源。对于这种明显违法而又普遍存在的保险公司霸王条款,应该有一个“一揽子”解决的办法,这就是从源头上取缔这种格式条款的无理规定。笔者建议,保监会、消协、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联手行动从源头上纠正保险公司“暴雨拒赔”的格式条款,而不是让老百姓一个个地打官司。保险公司要赚钱,前提是承担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
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防范暴雨,可上两类险种
“车损险和涉水险都可以减少车辆在暴雨中遇到的损失。”如果车辆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车辆电子零件、电器、机电零件、线束等被浸泡或受潮造成的损失,都属于车损险的服务范围,车损险也是车险中最实用的险种,在保险公司处理的案件中,车损险赔案件数占到80%以上。不过,如果车主因涉水驾驶造成发动机损坏,或者是在进水后启动发动机,车损险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涉水险的服务范围是涉水行驶造成的损失,这一损失基本上都是发动机的故障,因此涉及的投保金额较大。但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投了涉水险就能一劳永逸,这是因为,涉水险保障的是车辆行驶过程中涉水造成的损失。但是如果车辆在停放的状态下进水,进水后车主强制发动车辆,导致发动机损坏,这属于车主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涉水险保障范围。此外,车辆在涉水行驶中熄火,如果再次启动发动机导致的损失,涉水险也无法正常赔付,这在保险中属于除外责任。
保险专家建议,如果购买涉水险,最好去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以一辆价值十万元的车为例,涉水险保费一般在一百元左右,在理赔仅能获得80%左右的赔偿。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有20%的不计免赔率,车主在购买车损险和涉水险的同时,如果再投保一个不计免赔险,车辆在涉水过程中出现发动机故障,才能获得全额赔偿。
购买保险,看清各个条款
汽车在暴雨天气出险后,如何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车辆?任经理表示,在遇到暴雨车辆熄火之后,不能强行打火,这样很容易造成发动机损坏。此时应马上联系保险公司,到修理厂进行拆检清洗等工作。在购买保险时,车主最好能详细了解一下保险条款。
据了解,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发动机涉水损失的险种。《涉水损失险》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等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同时,由于“涉水损失险”只是附加险种,不能独立投保,因此必须先投保车损险才行。
涉水险或称汽车损失保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叫法不一样但本质一致。车辆涉水险,这是一种新衍生的险种,均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汽车保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辆涉水险等。当然保险公司不一样,条款就不大一样,投保时可以查阅下各个保险公司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