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21暴雨”使数千辆小汽车因为水淹让发动机受损。但是,当车主就此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却遭遇拒绝,车主亚明就是其中的一个。亚明的小汽车购买了
“车损险”,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工作人员讲了两点:一是保险公司也是要挣钱的;二是亚明的车只买了“车损险”,没有买“涉水险”,对于这类发动机受损,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北京保险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人保、平安、太平洋、国寿、阳光、中华、大地等7家都是同一口径。
还好,立刻有人找到了理论根据。就在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保险责任”一章,明确写着赔偿项目包括“暴雨”损失。事实上,所谓“车损险”,岂能不包含最严重、最关键的发动机损害的赔偿?但保险公司立刻以合同的另一条款予以否决。原来,就在“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害的”,属于免责范围。
于是我们看到一件怪事: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在“保障责任”条款里规定“车损险”赔偿包括“暴雨”损失,而在“免责范围”中又规定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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