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未经险企定损先行修车
今年年初,韩某驾驶奥迪小轿车行驶在世纪大道上,与蒋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蒋某负全责,蒋某向保险公司报险。
经核定,保险公司认为韩某的车辆右轮毂被撞击得变形,需要更换,但轮胎只是存在刮擦,无需更换。保险公司出具了定损清单及定损金额,修理费2.2万元。
这辆车是韩某年前结婚时父母送的婚车,价格不菲,他不认可保险公司的定损,坚持更换轮胎。
由于修理费无法协商一致,韩某拒绝在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上签字确认,并电话通知4S店将车辆拖去维修。
韩某一共支付了车辆修理费3.5万元,其中轮胎更换费用1.3万元。
提走车后,韩某多次和蒋某及其保险公司联系,希望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但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过高,存在扩大损失的情况,只同意按照定损金额2.2万元进行赔偿。
8月份,韩某将蒋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江东法院,要求赔偿修理费3.5万元。
法官主持调解,但双方态度都很坚决,不愿让步。不过,双方一致同意,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轮胎是否需更换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处理依据。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就可以得到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流程大致可分为:报案、查勘、定损与核价、递交单证四个主要部分。流程看似简单,但驾驶员不注意细节问题,就有可能遭到拒赔。
车辆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责任方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由保险公司对修理费进行定损。
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根据汽车修补所需要支付的维修价来预先设定的,如果保险双方就定损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物价部门或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鉴定。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流程大致可分为:报案、查勘、定损与核价、递交单证四个主要部分。看似简单的流程,如果车主不注意细节问题,就有可能遭到拒赔。
专家提醒,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
所以,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应该马上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可以带齐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方式可采用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或理赔员转达报案等方式。
切勿在未能标明事故现场状况的情况下,将车驶离现场,然后再商讨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样往往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对于事故损失较大的,车主想要顺利理赔,一定要谨记车险理赔技巧之一:及时保护出险现场。不要急于驶离现场,应当先用粉笔划出事故现场两车轮胎位置,或者用相机、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拍下事故照片。这样既能保证道路交通不会拥堵,车主理赔也有了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