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前定损机构有哪些?为什么定损标准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情况?
答: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财产保险的定损机构作出明文规定,导致学界和实务界对保险定损权归属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实践中定损机构表现为保险公司、物损评估中心、公估公司三家共存的情况。其中保险公司自行定损的情况最为常见。当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核定的损失金额存在争议时,往往再委托物损评估中心或由法院委托物损评估中心对损失金额重新鉴定。
定损标准应该是统一的,但执行起来则五花八门,主要原因有:定损主体不同,造成谁主导定损、结果将对谁有利;定损标的不同,如进口车辆、特种车辆,4S店和制造商的权威难以撼动;定损方法不同,是修理还是更换,往往成为定损分歧的最根本原因;另外,零部件的单价、不同采购主体的采购价格不尽相同等。
据透露,《保险法》的司法解释正在加紧制定中,其中将针对人们关注的车辆保险问题,制定出相关操作细则。
2003年6月6日,平安产险率先在国内推行车险全国通赔服务---“异地出险,就地赔付”。投保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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