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市场化以后,大多数产品已经不再使用全国一致的“统颁条款”,各保险公司在拟订条款时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由于行业标准缺失,部分保险合同中出现了问题条款。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之前,应当把握条款中的关键内容,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首先,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
该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核心利益所在。
其次,阅读除外责任条款。
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各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避免发生事故而不能理赔。
第三,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
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有无保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总经理签字;合同中的保险品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投保单上是否是自己的亲笔签名。
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
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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