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卖车搭售保险不合理
据了解,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全险”可自愿选择。采访中,几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无论在不在4S店投保,只要保的险种一样,客户享受的理赔服务都是一样的。同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同一辆车通过不同的渠道投保,保费还是有差别的,差价可达几百元。而且理赔时,4S店往往只能起到协调作用,至于能不能提供像销售人员承诺的“一条龙”服务,那很难说。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贷款购车的市民,汽车销售企业没有权利收取“续保押金”。消费者可以通过向辖区工商所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联系消费者协会帮助协调解决。消费者在4S店投保时,最好能多长个心眼,货比三家。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表示,卖车搭售保险是不合理的,“续保押金”更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