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卖车搭售保险不合理

 所属分类:  2013-2-23 20:36:34    加入收藏

律师:卖车搭售保险不合理

据了解,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全险”可自愿选择。采访中,几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无论在不在4S店投保,只要保的险种一样,客户享受的理赔服务都是一样的。同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同一辆车通过不同的渠道投保,保费还是有差别的,差价可达几百元。而且理赔时,4S店往往只能起到协调作用,至于能不能提供像销售人员承诺的“一条龙”服务,那很难说。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贷款购车的市民,汽车销售企业没有权利收取“续保押金”。消费者可以通过向辖区工商所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联系消费者协会帮助协调解决。消费者在4S店投保时,最好能多长个心眼,货比三家。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表示,卖车搭售保险是不合理的,“续保押金”更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

2013年6月1日

在附加险中,一些险种应该附加投保
    在附加险中,一些险种也应该附加投保。如不计免赔特约险,投保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时,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它的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80%;负主要责任赔85%;负同等责任赔90%;负次要责任赔95%。事故损失的另外20%、15%、10%、5%,这就需要车主自己掏腰包了。 许多车主在路边停车时,经常会碰到车身被划伤或者风挡玻璃被损坏的事情,所以玻璃单独破碎险和车身划痕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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