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质疑“高保低赔”
投保时按新车价值保,车损后按照实际价值补偿,哈尔滨的律师李滨觉得,保险公司的做法欺骗了投保人。
2004年,哈尔滨律师李滨花24.87万元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从买车至今一直购买车损险。2010年,保险公司将李滨的雅阁车车损险保险金额定为27.87万元,但是如果出现全险车辆报废,他只能获得15.6万余元的保费。
“当车辆全损报废时,保险公司按补偿原则,对实际价值进行赔付,当车辆部分损失时却按补偿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赔付新零件。同一险种,却区别对待,目的就是欺骗投保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李滨认为,当前保险业界的“高保低赔”做法就是以新车购置价为基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收取超额保费,理赔时却以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为上限。
一位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根据保监会的规定,车辆每月折旧率为0.6%,一年大概在7%左右,据此如果出现全险,李滨的车只能赔付15.6万余元的保费。
据了解,当前车险出现后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车辆部分损失只需更换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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