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6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至今,已经近两年时间过去了。但记者近日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仍有很多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的400元费用。
出现交通事故时谨记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个案:48小时内不申报 为对方交强险掏包
近日,车主赖先生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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