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0-14周岁
保障利益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20周岁且已婚,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未满四周岁,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保险递增,人性关怀:伴随年龄的增长,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增加,生命保障也随之增加。
孩子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他们遭遇风险的几率并不比大人少,归避好孩子们成长过程的风险,使成长变得更加健康且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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