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某保险公司于2000年10月承保了一辆农用车,其险种是基本险与车辆附加险中的“车上座位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的某日,该农用车在公路上行驶途中,其司机发现水温表显示温度过高,推测是水箱缺水所致,就在路边停车检查水箱水位情况。由于该农用车的水箱加水口在司机座位与副驾驶座位中间,所以在司机打开发动机罩盖、拧开水箱盖时,水箱内的热气及热水直扑毫无防备的副驾驶座位的乘客,导致该乘客局部烫伤,花费医疗费共计三千余元。事后,车主认为司机证件齐全,该车又投保了“车上座位责任险”,就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分歧】 保险公司受理此案,但理赔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两种意见分歧: 一、此案应该予以赔付。理由是:该车投保了“车上座位责任险”,事故又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乘客没有离开座位的情况下,突发汽车故障,致使车上人员受伤,属于意外事故,符合“车上责任险条款”中的第一条“保险责任”规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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