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6年11月10日0时30分,朱志斌驾驶闽D/P0909号小型普通客车自云霄县火田镇沿国道324线往漳州市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线373KM路段,遇由翁瑞彬(翁全林、林兰英的儿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二轮摩托车后载孙文龙(赵永太、孙荫的儿子)、林顺利自路左往路右横穿公路,朱志斌遇况采取措施不及,两车于云霄往漳州方向路右小型机动车道碰撞,致翁瑞彬、孙文龙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林顺利受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另查明,朱志斌驾驶的闽D/P0909号小型普通客车系朱志斌本人在二手车市场购买,原车主为厦门伯明工艺有限公司,原车牌号为D07009X,2006年10月20日过户到朱志斌的名下,变更车牌号为闽D/P0909。该车于2006年1月16日由厦门伯明工业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财保厦门市分公司)投了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2月4日零时起至2007年2月3日二十四时止。
原告赵永太、孙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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