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海针对“强制三责险”的地方性法规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市民更关心的是,与《条例》对接后,上海的地方标准哪些将得以延续,哪些将进行调整?
上海保监局财险处有关人士指出,地方标准“肯定是要向《条例》靠拢的”,不过新出的《条例》只是一个大框架,还需等待进一步的“条款和费率”细则出
台,才能逐步实现接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上海已有的车险平台仍将延续下去,至于细部的调整以及是否涨价,仍然在研究之中。
《条例》实施后市民的相关保险权益将至少有5项改变
改变一:责任限额一拆四
在上海标准中,责任限额为4万元。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司机有无责任都能首先从保险公司得到4万元以内的赔偿,但并没有区分不同的赔偿种类。
《条例》则把责任限额分为四类,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无责任赔偿。业内的一种传言称,这四类赔偿限额将分别定为4万元、1万元、2千元、1万元。无论最终确定额度多少,条款毕竟细化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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