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保险业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始终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的重要职责和衡量监管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保险消费者利益。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把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监管措施上升为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已全部纳入车险平台管理。全面推动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领域。制定人身险业务经营规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以及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全面规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防范打击各类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二是做好信访投诉处理。按照“维稳、妥善、有效”的原则,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1-6月,保监会系统共处理保险信访投诉4115件,其中网络、信函举报投诉3035件,来访投诉1080批1389人次。加强举报投诉统计分析,为完善有关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加强信访投诉转办处理报告审核,提高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质量。
三是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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