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车险市场乱象非一日之功。
针对当前全国多个城市出现的车险假保单,已经于本月实施的新《保险法》在两个环节产生重要变化:一是签字环节,一是如实告知环节。这两个环节是否会顺利进行还将面临考验,但保监会整治的矛头已经对准了车险代理渠道。
客户真实信息事关理赔
“到今年9月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387万辆,而北京80%以上的车险业务是通过代理渠道销售的,因此,关于新《保险法》对车险经营的影响,我们首先要从规范车险的代理渠道开始。”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
由于新《保险法》在说明义务方面有极其细致的规定,影响到保险公司订立合约也要极其细化。协会车险部负责人李枫介绍:“我们将督促各保险公司对投保单的重新设计,明确说明义务的落实、明确投保人亲笔签字确认。事实上,签字是最关键的环节,它是保证投保人知情权和义务权最重要的一步。”
此前,一些代理机构有种种弄虚作假、欺骗误导的情况发生,比如个人保单作成某个单位的团体保单;三者险投保15万元,实际只有5万元;由于没有本人亲笔签名,非事故车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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