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车险保费的定价是基于“新车购置价”,哪怕是二手车投保,也不会考虑车辆使用后的折旧问题。而在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前,车险保费的定价标准或将改变。日前,保险行业协会下发《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车险定价“更改为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或按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车辆实际价值即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一旦按此实施,车险保费将有望下调。
定价标准改变
2007年,车险实行条款统一,国内目前使用的车险条款主要有A、B、C三款,这三款对于车险保费的定价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方式,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也就是说,不论购买哪种车型,只要进行投保,保费都要根据当下购置新车的价格进行厘定。业内人士表示,车辆出险后,修理所需的配件都必须是全新配件,所需要的费用都是新车配件的费用,维修费用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标准计算的,这是车险按新车购置价来定价的原因之一。
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文康表示,按照对《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理解,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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