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的真名叫“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是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车险附加险,责任范围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该项附加险每份保费200(〕元,保险期为1年,侮次事故损失责任的最高赔付限额为25万元人民币。该附加险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从保护无辜第三者利益出发,此险种符合保护弱势群体或受害人利益的立法原则,但它的最大缺陷在于包括了本车乘客,本车乘客在明知驾驶员酒后驾驶不但不加以劝阻,还选乘其驾驶的车辆,是对可能发生事故有预见性和推动性.因此险种设计‘},不应包括本车乘客。
此外,虽然天安保险公司可以承保酒后驾车险,但酒后驾车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被保险人并不能因为投保了酒后驾车险
而免3--法律的惩处。(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视情节的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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