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单
同时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交纳保费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口起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赋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权利,也规定了一定的义务,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本的义务.是保险合同生效和保险责任承担的必备条件。一13违背这个义务,保险合同即告无效。机动车辆的保险期限一般都是I年,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除非有特别约定,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或发生保险事故之后才向保险公司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必须按约定时间交纳;过期未交纳的,自约定交纳之日起,保险合同自动解除。对合同解除后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负责;对合同解除前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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