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参保车损险时,保险公司是一个说法,第二年续保时又是一个说法。一连串的数字算来算去,让车主感到困惑。8月24日,车主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由于保险公司计算车损险的过程和方法不对客户进行明示,使得他怀疑自己交的保险费是否合理。
车损险计算有出入
2010年9月,王先生购买车辆的同时参加了大地公司的车损保险,保险到期时间是2011年的9月19日。参保时工作人员表示,车辆裸车价格是13.59万元,加上2万余元的增值税和1万余元的购置税,车辆损失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是17.0925万元。
近期,大地保险公司工号为652899的欧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王先生,说他的参保时间到了,需要续保。王先生办理了与2010年一样的车损险,初步确定险种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快递,给王先生寄来一份险种和费用的核对单。“我看到今年办理的车损保险金额/赔偿限额由去年的17.0925万元变为了14.9万元。我不明白为什么两年的参保数额差2万多元。”王先生对此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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