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
持投保人有效证件和保单到买保险的地方就能补办。
不贴交强险标罚款200元扣1分据介绍,不同的情况将处以不同的罚款,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交警提醒车主,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交强险和$的标志必须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以便交警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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