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下称“新征管办法”),现就新征管办法主要调整内容及应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分析。
调整内容一:简化车辆购置税的办理程序
原征管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六条,是关于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规定。根据这些条款的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过户是指车辆发生转让而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转籍是指车辆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变更是指车辆车主名称、车辆识别号等发生变更。这些条款还规定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提供资料等内容。这些政策是从车购费时期延续下来的,基本上比照车管部门车辆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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