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
“超额投保”=超额赔付
大多车主认为,提高车损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付。实际上,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在此,车险100提醒车主买车险时,保费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二手车”,也可通过专业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金额上限的标准。
误区二
投保“全险”=保险公司全陪
“全险”只是一个普通说法,它在法律上并不是准确概念。车主们所说的“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种保险。许多车主认为,爱车只要上了“全险”,发生任何事故都会全赔。实际上不一定,如发生人为打砸致车受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此外,车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损、加装设备损坏、司机违章驾驶,以及汽车自燃、爆胎等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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