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现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做法。从保监会搜集到的意见看,各地对挂钩办法基本都持肯定态度。
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于今年6月28日正式出台。《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数据,但由于各地车险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的进度不一,《办法》规定,已经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等方式实现浮动。
郭左践说,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苏、辽宁、湖南、宁波等8个省市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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