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0四川芦山地震”过去三天后,深圳保监局关于可能于近期推出巨灾保险试点的表态,引起了业内人士对于酝酿十余年之久的中国巨灾险破题的无限遐想。“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真的没有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难。”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副总裁王和说,“此次地震再次警示我们地震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国外经验显示,通常在一次“大灾难”之后的两年能建立起本国巨灾保险制度。但囿于各种因素,汶川地震过去5年,中国巨灾保险制度仍未建立。深圳巨灾保险试点如果成行不啻为突破制度樊笼的一次破冰。 即使深圳先试先行,但巨灾保险制度距离真正实施可能还将有一个过程,因为我国尚处于以国家为主建立巨灾损失补偿机制的阶段。 不过,较以往不同的是,国家正酝酿在部分地震多发区建立省级范围的地震保险制度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基本保障、广泛覆盖的城市和农村居民的住房地震保险体系有望先行”。 深圳巨灾保险的破冰并非偶然,其试点是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相关部门协同的结果。 今年3月底,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政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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