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的理解 条款约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案例一:A驾驶机动车赶往机场途中,将停驶在路边的车辆京XY刮蹭,导致两车损坏,因A着急送车上人去赶航班,而京XY车上无人,因此,A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驾车离开现场,送完人后回到出事地点,京XY车主也在,随后,A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该条款拒赔,被法院以无主观故意判保险公司败诉; 案例二:B驾驶机动车将行人C撞倒,当时因害怕,驾车逃离,旁边群众打120急救车将行人C送往医院,2小时后,C觉得不妥又回到现场,见被撞人不在现场就去交通大队投案,依法赔偿C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其逃离现场为由拒赔,B诉至法院,保险公司被判败诉。 分析:“逃离”不是特定的法律用词,从字面理解定义,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理解,而法律上有“肇事逃逸”的概念,因此,建议条款仍然沿用“肇事逃逸”的概念。 (二)责任免除条款中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