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打完官司赔给对方的钱,保险公司可以赔给我,没想到行驶证出了问题被保险公司拒赔,2万余元赔偿款只能自己买单了,此事也不能怪保险公司,要是自己当初不疏忽大意,能及时办好行驶证检验,就不会出这档事,现在保险公司按章办事,我也无话可说,只当是买个教训了”。这是5月15日上午,浙江省海盐县车险出险客户王某在接受当地人保财险公司理赔人员电话回访时所说的一番话。
■异地出险
2010年3月14日14时20分许,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车险客户王某向该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浙FK4815海马轿车在海宁市区东山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河东路交叉路口地方时,与相向行驶至该路口左转弯的马某驾驶的电瓶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鉴定,双方各负50%的责任。据了解,王某在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由于是异地出险,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随即委托出险地人保财险公司于第一时间查勘现场,并于次日派员赴出险地医院看望伤者,了解伤情和治疗方案。
■伤残鉴定
2011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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