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是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上相当普遍的现象,除非消费者特别指定保险公司要求按照折旧折扣价格来计算保险金额,否则所有的旧车全部按照新车价格为参考投保。昨天,记者致电沪上几家大型车险公司,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一位业务人员表示,车损险的保险定额参考的就是新车价格,并不会因为是旧车就可以打折,一旦车辆全损,理赔时按照车辆实际价值,不会按照投保时定额进行赔偿,“高保低赔”在车险行业很正常,目前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按照这个程序操作。另一位业务人员则向记者表示,车主可以选择按照折扣价格来购买车损险,但是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会按照折扣比例来理赔更换零部件的损失,多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的,而要由车主承担。 对于“高保低赔”,保险公司认为消费者存在认识误区。“我们不认为以新车价格定车损险保险金额属于欺诈消费者。”昨天,沪上保险公司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车损险定价参照的是新车这是出于费率计算的需要。由于一般出险车出现全损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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