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一般理解中,保险的保障作用应该是这样的,比如,我们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如果出意外了,收了保费的保险公司就要赔。但是在车险中,按照无责不赔的条款,你给自己的车投了保,但出了事故车辆受损后,你可能根本就得不到收了你保费的保险公司的保障。正是有这种所谓的“妙用”,保险公司在合同中隐藏这个“霸王条款”时可没少费工夫。
这就是平安保险公司向老人出具的保险合同。对于这两位老人来说,纵然是大学教授也难以完成阅读。记者在电脑上作了比对,平安保险合同使用的是8号字,这是中国汉字打印的最小号码,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在电脑上用8号字完成书写和阅读。不仅如此,虽然字号也很小,但小到用8号字的也很少。
我们买保险,根本没提醒我们这个事情,而且我们买保险时,像我们年纪大的人,买的保险都是多的。
老人的律师指出,不但字号小得可怜,这个“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条款在合同中的位置也耐人寻味。
无责不赔从保险合同的形式来说,它是典型的一个免责条款,那免责条款根据保险法呢,免责条款一定要清晰明示给消费者,那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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