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保户谭洪臣在哈尔滨给几家公司做货物运输。2003年7月,他打算自己贷款买车做生意,于是找到了该公司希望将车挂靠在该公司名下。据谭洪臣称,当时,该公司给他一份报价表,其中,他购买的货车的单价是28万元,车贷险保费2.2万元。
“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车贷险必须一次性缴纳2年保费”,1台车1年车贷险保费是1.1万元,因此,谭洪臣需一次性缴2台车2年车贷险共计保费4.4万元。当时,谭洪臣觉得公司介绍的各项价格还算合理,于是拿着钱找该公司办理手续。
谭洪臣回忆道,接待他的是该公司的财务人员,该财务人员告诉他,4.4万元保费太少,必须缴5.2万元,即1台车2年期保费2.6万元。谭洪臣当即提出疑问,为什么实际价格比报价表中增加了近4000元。对此该财务人员的解释是,公司会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多退少补”。无奈之下,谭洪臣只得临时向朋友借了8000元,才凑齐保费。
“贷款买车的各项手续一直到10月才陆续办理完。”谭洪臣称,当时,他贷款的车已经行驶了近3个月,2003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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