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车辆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一车损险条款,近日被媒体指责为“霸王条款”。昨天就有关疑问采访了业内人士。
昨天,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车险产品体系和国外基本一致,而导致目前状况频出、纷争不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社会基础的差异。目前我国车险市场商业三者险的投保不充分,是造成理赔纠纷的重要原因。据了解,北京地区车险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的投保率约为60%。而在车险市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远高于我国。
在车损险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车辆全责,赔偿可达100%,主要责任赔70%,同等责任赔50%,次要责任赔30%,最后是无责不赔。
车损险这样的规定,被指责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消费者在事故中选择主动多承担责任,同时多承担了法律风险”。甚至车损险中的“无责不赔”被指责为,“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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